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标识制度
附着式(如钉挂、粘贴等);柱式(固定于标志杆或支架等物体上)
优先选择附着式,当无法选择附着式时,可选择柱式。
管理计划制度
注:应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等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进行年度备案,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及时变更备案。
申报登记制度
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源头分类制度
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
转移联单制度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贮存设施管理
⑤危险废物仓库内及出入口处需设置监控系统。
⑩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装入闭口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贮存设施产生的废气(含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应符合 GB 16297 和 GB 37822 规定的要求。
排污许可大环保
展源
何发
2020-05-27
2020-05-27
2020-05-27
2021-01-11
2024-03-06
2020-05-27
2022-06-27
2024-07-18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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