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准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人员的数量、技术能力资格;
b)仪器的配置及状态;
c)检测所需的物资;
d)检测方法、记录;
e)检测环境及设施;
f)检测所需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
g)样品的加工制备、安装调试、前处理或状态调节;
h)其他需要准备或落实的事项。
2、指定主检人对以上条件进行检查,必要时编制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后执行。
1、检验检测人员接到任务后,应检查指令文件、样品状态及所附技术资料的一致性,不一致或有疑问时均应向任务下达部门提出,合理处置后方可进行检验检测。
2、检测时应注意工作顺序,提醒,原则上应安排非损耗、非破坏的项目先行检测,以保证合理的检测次序。对破坏性试验或检测数据不可再现的项目,在检测之前应尽可能做详细的准备工作,必要时留存检测过程的影像资料。特殊样品应满足其检测要求。
3、对检测过程中首次出现的不合格项目,如果检测数据可再现,应对检测资源(如人员、设备、材料、方法、环境等)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首次检测结果可印证的,复验数据作为报出结果,复验情况必须在原始记录上得到记载。复验结果与首次检测结果不一致时,应按机构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实施。
4、当检测过程出现异常导致检测活动或结果不符合机构自身程序、客户要求时,应按机构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实施。
5、当检测过程遇到不可预知或无法克服的原因,而产生的不符合标准方法规定的偏离时,应及时联系客户,并有征得客户同意的记录。
6、检测过程中任何经证实的样品失效,暂停该项目检测,对其失效的特征现象、过程及判定情况在原始记录上应做详实的记载,并在检测报告的结果描述中做清晰、准确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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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发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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