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也称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或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也有简称为CEMS的。
CEMS是英文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的缩写。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是指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并将污染源排放信息实时传输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线监控系统的装置。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一般由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颗粒物监测子系统、烟气参数监测子系统和数据采集处理子系统等4个子系统组成。
一、气态污染物监测检查事项
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主要用于监测SO2、NOx的浓度和排放总量。
检查事项有以下3项:
1. 颗粒物过滤器是否干净 。
2. 红外法及化学发光法的 NO2 转换器的工作是否正常,其温度与登记备案的是否一致 。
3. 仪器内部管路连接是否紧固,管壁是否没有积灰及冷凝水。
运行不正常的现象:
1. 颗粒物过滤器比较肮脏,或者有积灰 。
2. 仪器内部管路连接松动,管壁存在积灰或者冷凝水。
二、颗粒物监测检查事项
颗粒物监测子系统,主要用于监测烟尘的浓度和排放总量。
检查事项有以下4项:
1. 吹扫系统电机是否正常工作 。
2. 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是否清洁,仪器光路是否准直 。
3. 吹扫系统的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4. 吹扫风机的净化风滤芯是否清洁。
运行不正常的现象:
1. 吹扫系统电机出现异常噪声、震动。
2. 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表面积尘,仪器光路偏离。
3. 吹扫系统的管道有裂缝,连接松动。
4. 吹扫风机的净化风滤芯积灰。
三、烟气参数监测检查事项
烟气参数监测子系统,主要用来测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含氧量、烟气湿度等,这些指标用于排放总量的积算和相关浓度的折算。
检查事项有以下4项:
1. 皮托管是否变形,皮托管是否与气流方向垂直,法兰是否紧固无松动。
2. 热敏温度计表面是否有积尘。
3. 空气过量系数、皮托管系数 K 值、烟道截面积、速度场系数与登记备案是否一致 。
4. 废气排放量、气态污染物浓度等换算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运行不正常的现象:
1. 皮托管变形、堵塞,与烟道气流方向偏离,不垂直。
2. 热敏温度计表面有腐蚀情况,有积尘。
3. 空气过量系数、皮托管系数 K 值、烟道截面积、速度场系数与登记备案不一致。
4. 废气排放量、气态污染物浓度等换算不符合的相关要求。
四、数据采集处理检查事项
数据采集处理子系统,由数据采集器和计算机系统构成,实时采集各项参数,生成各浓度值对应的干基、湿基及折算浓度,生成日、月、年的累积排放量,完成丢失数据的补偿并将报表实时传输到主管部门。
检查事项有以下4项:
1. 自动监控仪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中,数据采集参数(如量程等)设置是否一致。
2. 自动监控仪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与其验收文件、登记备案是否一致,或者与其上一次有效性审核是否一致。
3. 自动监控仪器与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间的数据线路是否正常连接。
4. 自动监控仪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的零点和跨度校准频次和校验频次是否达到要求。
5. 现场通入标准气体测试,看看仪器的零点漂移和跨度漂移是否符合规定的失控指标。
6. 现场通入标准气体测试,看看仪器的准确度是否符合规定的参比方法验收技术指标要求。
运行不正常的现象:
1.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与自动监控仪器之间,加装有不明的数据处理设备(如可编程控制器)或信号处理设备(如滤波器等限制电流波动范围的设备) 。
2.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与通信设备(调制解调器、无线发射器、光纤通讯设备)之间,连接有其他不明设备。
3. 自动监控设施停止工作后,数据采集传输仪仍产生并自动发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数据。
4. 参数设置与验收文件、登记备案或者上一次有效性审核不一致。
5. 数据采集参数高限设置过低,或者低限设置过高。
6. 自动监控仪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没有开展定期校准和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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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发
2020-05-27
2020-05-27
2021-11-16
2021-04-27
2021-01-11
2024-03-06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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