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国家标准出台
据了解,电子烟自2003年在中国诞生以来,便以戒烟产品或烟草替代品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并一直打着“安全”“时尚”等标签,吸引了大量青少年“入坑”尝试。然而,电子烟在国内既不属于医药产品,也不属于烟草制品,其安全性也一直备受争议。为此,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
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50号),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而此次,《电子烟》国家标准地制定正是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
禁售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及无烟碱电子烟
电子烟市场火爆,除了商家“电子烟对身体损害小”“电子烟能辅助戒烟”等宣传外,也因其标新立异的香型和口感收获了众多消费者青睐,而今后这类吸引大众的水果、饮料等调味电子烟或将成为过去式。
《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此次《电子烟》国家标准也特别提出,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此外,《电子烟》国家标准提到,标准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经过充分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实验验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列出了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
《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为企业特设5个月过渡期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介绍,考虑到《电子烟》国家标准发布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实施过渡期期间,电子烟生产企业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尽早实现产品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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