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请牢记!
材料学院的小伙伴们开学之后将会陆陆续续进入实验室,在进实验室之前,以下几点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请牢记!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及时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戴氯丁橡胶手套,切忌将化学试剂滴在皮肤上。远离火种、热源,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碱类、醇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中的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部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2005)中的定义,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根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化学品按按物理、健康或环境危险的性质共分三大类,具体类别如下:
(1)物理性质:1.爆炸物;2.易燃气体;3.易燃气溶胶;4. 氧化性气体;5.压力下气体;6.易燃液体;7.易燃固体;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9.自燃液体;10.自燃固体;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13.氧化性液体;14.氧化性固体;15.有机过氧化物;16.金属腐蚀剂。
(2)健康危险:1.急性毒性;2.皮肤腐蚀/刺激;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4.呼吸或皮肤过敏;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6.致癌性;7.生殖毒性;8.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9.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10.吸入危险。
(1)危险化学品应置于适当的容器中并标注名称,存放在危险化分学品专用库房,由专人负责保管。储存化学品的房间应保持阴凉和空气流通,并避免一次贮存过多的危险化学品。
(2)易燃化学品宜存放于通风良好的试剂柜中,房间内禁止吸烟、点火及使用电热器,应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普通冰箱的温度调节阀及门阀在操作时经常会产生火花,可能引燃挥发的易燃液体蒸气,因此易燃且具有挥发性的液体不宜存放于普通冰箱中。
(3)挥发性液体应贮存于阴凉和远离日照或热源的地方,且不应盛满整个容器。
(4)对可能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气体、火焰或爆炸的化学品,必须分开存放。
(5)危险化学品不应放在高处,以避免取用时容器坠落发生意外。存量较多的浓硫酸、硝酸、氢氯酸、氨水及易燃液体,应尽量存放在接近地面处。
(6)高活性的化学品须存放于适当浸盖液内,防止与空气接触产生化学作用。不同的高活性化学品不宜放在同一个物品架上,以免混淆。装有高活性化学品的容器应增附一个标签,标明容器内浸盖液的名称。定期检查容器,确保浸盖液适量。
(7)碳化钙、四氯化硅、二氯化二硫、三氯化磷或五氯化磷等容易与水反应的化学品,遇水或与潮湿空气接触,会产生易燃或有害气体;发生反应后会使瓶内气压增加,可能导致瓶子爆裂。因此,这类化学品应存储于密封容器或干燥器中,避免受热或受潮,且存储量不宜超过日常所需的最高用量。
火灾发生后,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发出准确火警信息,同时尽快通知相邻房间人员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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